国职证书更名为“健身教练-体育职业能力培训证书”。新的证书由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颁发,由各个基地进行鉴定和考试。
这也意味着,新的证书实行后,健身教练职业证书名称将由原先的“社会体育指导员”改为“体育职业能力培训证书健身教练专用版”,在专业能力上更加具有针对性。
新的证书体系在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后,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、培养培训、选拔使用、表彰激励都会起到积极作用,为技能人才成长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。
申报条件:
1.初级健身教练:年满16周岁,从事或准备从事健身教练职业的社会在职人员、大专院校学生和退役运动员等均可报名参加。
2.中级健身教练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):
2.1.健身教练初级职业能力培训测评合格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(含)以上。
2.2.已取得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初级证书后,累计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(含)以上。
2.3.取得一级(含)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同等运动技术等级证书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(含)以上。
适合人群:
1.健身爱好者通过系统学习健身知识和方法,让健身者更加健康,同时能把兴趣爱好转换成一种谋生的职业技能;
2.在校学生通过系统学习获得职业技能,拓宽了就业渠道,助力杀入健身行业职场;
3.健身从业者通过系统学习可以提升个人职业能力,并有机会获得升职或者加薪。
考评内容与形式:
1.考核通过后,由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核发证书;
2. 测评分为理论知识(100分)与专业技能考试(100分);
3. 理论知识采用电脑机考方式进行考试,专业技能考试(考前必须通过体能测试)采用抽签方式确定考核内容,由考评员评定;
4. 测评合格者(理论60分、技能60分),颁发“健身教练-体育职业能力培训证书”。